见医学粹精条。
眼科著作。一名《眼科大全》、《傅氏眼科审视瑶函》。6卷,卷首1卷。明·傅仁宇撰。刊于1644年。卷首载眼科名医医案、五轮八廓及运气论;卷1~2总论眼科生理及证治大要;卷3~6将眼科病分为108症作了较
出《金匮要略·妇人杂病脉证并治》。即阴蚀。详该条。
见《云南中草药选》。为通光散之别名,详该条。
见《山西中草药》。为鹿衔草之别名,详该条。
掌(或跖)与指(或趾)的阴面皮色较白,称白肉,阳面生毫毛的部位皮色较深,称赤肉。赤肉与白肉的分界处,称赤白肉际。《针灸甲乙经》:“京骨,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
外治法之一。喷洒。古代以冷水濆浴使病人降温的方法。《伤寒论·太阳病篇》:“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
证名。指因饮酒而致的发热。亦可因误服药酒导致。《诸病源候论·解散饮酒发热候》:“服散而积饮酒,石因酒势而盛,敷散经络,故烦而发热也。”《丹溪心法》:“因酒发热用青黛、瓜蒌仁,入姜汁。”《儒门事亲·酒食
脚气病之一。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三。指风寒暑湿流注足少阳胆经而成的脚气。症见口苦,善太息,胁痛,面垢,肌肤不泽,头额、目锐眥痛,缺盆并腋下马刀肿,自汗,振寒,发热,胸中、胁、肋、髀、膝外至胻绝骨外
明代医药机构。设于1370年(洪武三年)。由大使和副使各一人主管,其下于外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主管分发医药给军民及囚人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