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器械。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七。用宽三寸、厚二寸,长自腰起上过肩一寸许的木板,板的外面平整,向脊背的面刻成凹形,务与脊骨皮肉吻合,并按其长度划分五分:第一分自左、右两侧面斜钻各二孔;第三、四、五分,
见《药品化义》。为酸枣仁之简称,详该条。
见《证治准绳·幼科》集五。即香连丸第四方。见香连丸条。
即瘟疫。《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凡此太阴司天之政,……其病温疠大行,远近咸若。”详瘟疫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缺盆,见该条。
见《草药手册》(江西)。为响铃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滇南本草》。为丝瓜之别名,详该条。
人体除头颈与四肢以外的躯体部分。
病名。见《医方考》卷一。即大头瘟。详该条。
见读素问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