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出《名医别录》。为败酱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证治准绳·幼科》初生儿头面肢体皮肤发赤,多因胎中感受热毒所致。治宜清热和血用清热解毒汤。如小儿出生之初,由于皮肤娇嫩,骤与外界接触,出现鲜红色斑者,数天后可自行消退,不必药治。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海带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李仲元条。
书名。北京中医学院中药方剂教研组编。本书根据明·龚廷贤所撰《药性歌诀四百味》(又名《药性歌》)的原文,在原书四言歌诀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并删去了不切实用的内容,增入了语译注解,同时对不常见的难字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为阳虚或阴虚,椒疮日久失治,疳疾上目,泪泉疾病等引起的证候,“视珠外神水枯涩,而不润莹”(《审视瑶函》)。证见泪液减少,甚则枯竭,不能润泽目珠。视之暗淡失泽,转动欠灵,眼
恶即畏恶。《素问·宣明五气篇》:“五脏所恶:脾恶湿。”脾主运化水湿,湿盛则易伤脾阳,影响健运而产生泄泻、四肢困乏等症,故称恶湿。
为多种中药配制而成的散剂(其组成从略)。每服0.2~0.5克,每四小时一次;若毒疮初起,并以少许酒调涂患处;本品另附保险子,凡遇有较重之跌打损伤,用黄酒送服一粒。功能止血愈伤,活血化瘀,抗炎消肿,排脓
泛指解除体内或体表的毒素。通常包括:①血分热毒,宜凉血解毒。详该条。②阴寒凝滞成毒,常用温中散寒而祛之。③解除蛇虫犬兽螫咬所致的毒害。④排除误食或接触的毒物,或解除所致的毒害。⑤按特定的炮制方法减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