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族名。又称姜氏之戎。本羌人之一部,居姜水(陕西宝鸡地区),与周族关系密切。周族西迁于岐下,与其结为婚姻集团。西周初,大批向东迁移。周宣王三十九年(前789),迁居晋北的一支与周战于千亩,周师败。其余
见“巴勒滚”(412页)。
即“吾古论”(1046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1813—1890清代藏族历算学家。为藏传佛教康区宁玛派大师。其师哦勒单丹与居北京的大译师公工查布(即蒙族工布查布,清西蕃文的掌译总管。北京版藏文大藏经主编之一。)相友善,通信得其教,又从云南丽江府汉
贵州古族名。亦称侬家苗。相传明时其先人自外省奉调入黔,因身披龙甲,故名,其本无考。分布于贵州安顺、镇宁、永宁、清镇、惠水一带。有大头龙家、马镫龙家、狗耳龙家(亦称“小头龙家”)、白龙家(亦称“曾竹龙家
书名。贵州地方志。亦名《黔中纪闻》。8卷。清张澍(字伯瀹,甘肃武威人,汉族)撰。为作者在嘉庆道光间出任贵州玉屏、遵义等地知县时所作。因体例多仿田雯的《黔书》,故名。内容记贵州地理、治乱、掌故、古国、古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喀什市。辖疏附、伽师2县。管领村庄20处、9驿站、43卡伦、汉屯8处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牧地。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1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