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燮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坦绰之下,※久赞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坦绰之下,※久赞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东晋南北朝时期西阳郡诸民族的总称。以郡名为族称。古称※荆蛮,汉称※江夏蛮。晋代其地属豫州,又称豫州蛮。多为※廪君蛮及※槃瓠蛮之后裔。北魏泰常八年(423),蛮王梅安率渠帅数千朝京师,求留质子以表忠顺。
书名。元邓文原撰。1卷。文原(1258—1328),绵州(今四川绵阳)人,字善之,一字匪石。随父流寓钱塘。宋末应浙西转运司试中第一。至元二十七年(1290),行中书省辟为杭州路儒学正,官至集贤直学士兼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明代土鲁番将领。又作牙木兰。曲先卫(治今青海格尔木县西北油泉子附近)人。8岁时为土鲁番所掠,及长,勇健有谋,速檀阿力以妹妻之,握兵用事,颇受宠信。成化八年(1472),从阿力破哈密城,执王母,夺金印。
?—1732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尔汉亲王※满珠习礼孙。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亲王班第征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五十六年(1717),随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拉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
金代兵种之一。金宣宗时(1213—1223),由河朔诸路回纥及乃满(即乃蛮)、羌人、吐谷浑和被蒙古俘掠逃归的汉人组成。不问鞍马有无、译语能否,选骑射优者充当。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统之。待遇优厚,粮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