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恂
见“廉米只儿海牙”(2385页)。
见“廉米只儿海牙”(2385页)。
见“耶律刘哥”(1311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北宋欧阳修(1007—1072)、宋祁(998—1061)等撰。225卷,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修字永叙,号醉翁、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江西吉安)人,天圣进
南北朝时期北魏、柔然、北凉的军事编制。《资治通鉴》胡注:“军将、幢帅皆魏制”。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元年(386)置幢将,“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后又有内都、外都之别,内都幢将宿卫禁中,外都幢将领兵作战,
见“夫余”(223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1965年8月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珞巴”藏语,意为“南方人”。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珞瑜、门隅、察隅地区及墨脱、米林、隆子等县。包括博嘎尔、棱波、邦波、德根、崩尼、崩如、米古巴、米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1148西夏崇宗、仁宗朝大臣。党项羌族。皇族。通蕃汉文字,有才思,甚清廉。历任秘书监、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封为濮王。上疏劾奏晋王察哥横征不法,广起宅第,为之罢役。大德元年(1135)由左
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据说由来已久。各村寨普遍设置,通常包括寨老、寨主和龙师三人组成。通过选举产生,凡寨中成年男子,只要识字,有办事能力和办事公正及熟识宗教仪礼者,均可作候选
侗族自称。又称“更”或“金”。参见※“侗族”(1458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曾与松潘地方其他长官司一道遣使入朝贡马,赐以钞、币和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其族人阿兀等